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试行会计人员委派制

更新时间:2023-08-14

【摘要】 一、试行情况 中江县对企业财务科长实行年薪制 1996年8月,对24个国有企业财务科长实行年薪制和聘用委派办法。凡需招聘财务科长的国有企业,由财政、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考察、审核同意后,发任命文件和聘用证书,聘用期为三年,可以连聘。财务科长实行社会公开招聘委派,实行年薪制。各财务科长的工资标准,由财政、国资两家共同核定。工资包括:岗位工资和奖励两部份。工资由国资局向企业收取,岗位工资由国资局按月

【关键词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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